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
(2016年2月3日爱游戏ayx官网登录入口,国务院议会第122届执行会议爱游戏最新官网登录入口,2016年3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67号州议会命令将于2016年5月1日生效)
第1章一般规定
第1条为了标准化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运营,加强对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并在确保安全的同时实现价值保存和赞赏,该法规是根据人民的社会保险法制定的中国共和国。
第2条国家建立了国家社会保障基金。
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包括中央预算分配,国有资本的转让,基金投资收入以及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第3条国家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该基金用于补充和调整人口老龄化时期的养老金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
第4条国家应根据人口老龄化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趋势来确定和调整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的规模。
筹集和使用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的计划应由国务院决定。
第5条国务院财务部和国务院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运营措施,并在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国家社会保障基金会理事会负责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运作。
第2章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运营
第6条国家社会保障基金会理事会应谨慎地,稳定地管理和运营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并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内外市场投资和运营国家社会保障基金。
国家社会保障基金会理事会应投资和运营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并应遵守安全,盈利能力和长期原则,并合理地分配在资产类型和比例之内由州议会。资产。
第7条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委员会应进行风险评估,并共同讨论和决定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的资产分配计划,并讨论并决定主要的投资项目。
国家社会保障基金会理事会应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措施,识别,衡量,评估,监控和应对管理和运营各个方面的风险,并有效预防和控制风险。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措施应提交国务院的财务部门和州议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国家社会保障基金会理事会应根据法律制定会计方法,并将其提交国议会财务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8条国家社会保障基金会理事会应定期向州议会金融部门和州议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运作,并提交财务会计报告。
第9条国家社会保障基金会可以将投资委托给国家社会保障基金,或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投资。
第10条如果国家社会保障基金会理事会委托对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则应选择专业的投资管理机构和专业保管人,这些机构分别符合法定条件,分别是国家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经理和保管人。
国家社会保障基金会理事会应根据开放,公平和正义的原则,发布和任命信息,组织专家审查,集体讨论和决策,并宣布选择和任命结果。
国家社会保障基金会理事会应制定措施,以选择和任命投资经理和托管人,并将其提交给国务院的财务部门和州议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提交。
第11条国家社会保障基金会应与指定的投资经理和保管人签署委托投资合同和保管人,并将其提交给国务院财务部,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国务院议会以及国务院的证券监督和管理。国务院的机构和银行监督和行政机构的注册。
第十二条国家社会保障基金会应为投资经理和保管人制定评估方法,并对投资经理的投资和保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是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托管人的评估结果被用作是否继续被录用。
第13条国家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经理应履行以下职责:
(1)使用国家社会保障基金进行投资;
(2)根据法规撤回国家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储备;
(iii)向国家社会保障基金会委员会报告投资情况;
(4)由州议会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部门和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14条国家社会保障基金保管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安全保留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的财产;
(2)根据监护合同的规定,并根据国家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经理的投资指示,清算和交付事项将及时处理;
(3)根据监护合同的规定和规定监督国家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经理的投资;
(iv)实施国家社会保障基金会理事会的指示并报告监护权状况;
(5)由州议会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部门和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15条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的财产应独立于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委员会,投资经理和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爱游戏app官方网站登录入口,并独立于保管人保留的投资经理和其他财产。
第16条国家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经理和受托人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将国家社会保障基金财产与其他财产投资和存储混淆;
(2)由于位置方便而获得的国家社会保障基金未披露的泄漏信息,并使用此信息来参与或明确或暗示其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iii)由州议会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部门和法规所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17条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应根据国家法规享有税收优惠。
第三章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
第18条国家应建立和改善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系统。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会挪用,滥用或非法投资和运营国家社会保障基金。
第19条国务院金融部和州议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监督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管理和投资以及运营;如果有任何问题,则应根据法律处理;如果它不属于该部门的责任范围,则应将其转移到州议会的外汇管理部,州议会的证券监督和行政机构,州议会的银行监督和行政机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根据法律处理。
第20条国务院外汇管理部,州议会的证券监督和行政机构以及国务院的银行监督和行政机构应根据其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和监护人进行监督各自的职责;如果发现非法和不规则行为,则应按照法律处理。并迅速通知国务院财务部和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的海外投资经理和保管人的第21条应由州议会的证券监管机构和国务院的银行监管机构签署投资经理和保管人所在的位置。合作文件的实施。
第22条国家审计办公室应每年至少对国家社会保障基金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应向公众宣布。
第23条国家社会保障基金会理事会应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并雇用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以审核国家社会保障基金。
第24条,国家社会保障基金会理事会应每年通过其官方网站和全国发行的报纸向公众发布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的收入,管理,投资和运营,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