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市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复制单位年度核验和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年度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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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各印刷企业、复制单位:

为深入执行党的第十九届五中全会、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的决议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引导印刷及复制企业集中力量推进“四个中心”的建设爱游体育app下载官网,提升“四个服务”的质量,促进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实施2021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复制单位年度审查及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年度评估的通知》(国新出发电〔2021〕5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印刷企业年度报告编制、复制单位年度审查以及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年度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印刷企业年度报告

(一)工作范围

至2020年12月31日止,已获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各印刷单位,必须提交年度报告。

上市印刷公司、丝网印刷企业以及那些运营印刷网络平台的公司,均需提交相应的表格。

(二)报告程序及时间安排

该任务由市新闻出版局统筹安排,各区域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承担起在本区域内组织企业进行申报及初步审核的重任,同时,采用网络提交资料、初步审核以及递交纸质文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企业需依次完成以下报告步骤:首先进行企业信息的填报,接着进入数据审核环节,然后由各区进行网上初步审核,市局随后进行网上复审,最后提交纸质材料,并在《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度报告专用章。

2.时间安排

(1)2021年2月19日至3月18日,印刷企业在线填报。

在“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印刷产业促进平台”网站上,企业需选择“印刷企业用户”选项登录,随后进入“印刷企业年度报告”模块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同时,还需配合相关统计数据接受审核。各区域将进行网络初审,而市新闻出版局则负责网络复审。

(2)2021年3月1日至3月25日,报送纸质材料。

经过网络审核程序的企业,需提交相应的纸质文件,并在《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副本上附上年度报告的印章。具体的报送地点将另行告知。

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2021年度北京市印刷行业企业报表》,此报表系从印刷产业促进平台获取,已由单位负责人亲笔签署并附有公章。

《2021年度北京市印刷行业企业报告》中的新增报表部分,可通过访问印刷产业促进平台进行下载。

请从印刷产业促进平台下载《2021年北京市印刷企业经营场所调查问卷》。

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需持有《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的副本。

⑤《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3.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企业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①有违法行为应予处罚的或违法行为被查处后拒不改正的。

②正在限期停业整顿的。

若法定代表人或关键的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尚未获得《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又或者所持证书已失效,超出了5年的有效期限。

在省级或更高层级的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主持的印刷装订质量评估过程中,暴露出了诸多严重的质量问题。

⑤未完成2020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手续的。

该企业已不再符合《印刷业管理条例》所要求的资格,亦不满足《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及其补充文件中的规定,以及《数字印刷管理办法》所设定的条件。

⑦异地经营的。

⑧不按规定时限完成2021年年度报告的。

自2021年6月1日起,未参与年度报告的企业将不再能在“印刷产业促进平台”进行业务操作。对于那些不再符合印刷业经营者资格要求的企业,市新闻出版局将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对其进行注销处理。

二、复制单位年度核验

(一)工作范围

北京地区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复制经营许可证》的,包括仅限读取数据的CD复制企业、磁介质复制企业以及使用其他媒介进行复制的单位。

(二)核验程序及时间安排

截至2021年3月12日,相关单位需将所需文件(各两份)寄送至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4号楼115室(邮政编码:101101),并且需将电子版文件提交给市委宣传部印刷发行部门。具体材料清单包括:

请访问《2021年复制单位年度核验表》的下载页面,该页面位于市新闻出版局印刷产业促进平台(网址:http://yinshua.bjxwcbj.gov.cn/)。下载该表格,填写完毕后,请将其打印出来。

2.自检报告。请提供需要改写的句子爱游戏ayx官网登录入口,以便我进行相应的改写。

请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副本(仅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以及《营业执照》的副本。

(三)准予通过年度核验、暂缓核验和撤销许可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复制单位,准予通过年度核验。

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所有与复制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在年度审核期间,未曾遭受停业整顿或更严重的行政处罚。

企业所拥有的生产实力与业务范围相匹配,所使用的复制设备和生产出的产品质量均达到了相应的行业标准。

该单位依照规定,已将SID码样盘提交给了公安部光盘生产源鉴定中心。

4.按规定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有关统计资料。

对于暂缓进行年度审核的复制机构爱游戏app官方入口最新版本,应依照《复制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操作。

对于未按照规定参与年度审核的复制机构,若在书面催告后仍旧未参与年度审核,市新闻出版局将作出决定,取消该机构的复制经营许可证。

三、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年度考核

(一)工作范围

获得原新闻出版总署和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并授予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称号的单位,必须参与每年的评估考核。

(二)考核程序

请于2021年3月15日之前,将企业年度总结报送至市新闻出版局。总结内容应涵盖服务国家大局、遵循正确导向、合规经营、规模与效益、技术装备水平、创新研发成果、管理体系建设、绿色环保措施、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地方政策扶持等多个方面。

进行实地评估。市新闻出版局依据企业递交的年度报告进行实地评估。评估内容涵盖企业是否坚守正确的政治导向、将社会效益置于首位、满足示范企业的基础要求,以及企业是否曾遭受行政处罚、是否具备创新引领发展的思路和经验等方面。

(三)进行综合评估。市新闻出版局依据现场考核所得,向国家新闻出版署提交关于保留或取消评定的建议,同时将示范企业的年度考核表格一并上报。

四、工作要求

精心安排,确保执行到位。由于任务紧急、标准严格,加之春节假期及新冠疫情的双重挑战,各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需周密部署工作,严格监督和引导企业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相关企业需指定专人负责,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严禁出现虚报、漏报或瞒报现象。

务必遵守规定的时间节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有相关企业需按照要求,准时递交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和必要的纸质文件。各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需在2021年3月26日之前,将年度印刷复制报告的总结材料提交,该材料涵盖行业监管情况、对支持服务首都核心功能企业的重点保障、行业转型升级的推进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其中,建议将特定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的情形也应包含在内。请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印刷发行处,具体地址为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4号楼115室,联系电话为55569213或55569215。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为:186-0060-02083,1992-0098-0411。

数据审核电话:66036436、66036437

附件:1.2021年北京市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填表说明

2.2021年北京市印刷企业年度报告新增部分报表

3.2021年北京市印刷企业经营场所调查表

4.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名单

5.2021年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年度考核表

6.2021年复制单位年度核验表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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