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有新规,权威问答来了
近期,我国国家新闻出版署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颁布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及《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并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针对这两项规章的发布爱游体育app下载官网,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提问并进行了回应。
问:两部规章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国家领导人非常重视加强新闻舆论工作队伍的建设,他们多次发出重要指示和批示,指出新闻舆论工作队伍的政治素质、理论能力、政策理解和业务技能对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成效有着直接影响;他们要求新闻从业者坚守正确的政治立场,成为立场坚定的新闻工作者,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成为引领时代的新闻工作者,坚守正确的新闻追求,成为技艺高超的新闻工作者,坚持正确的工作方向,成为作风过硬的新闻工作者。
为全面执行国家领导人关键指导意见,培育具备“四向四做”素质的新闻从业者,更有效地将党对媒体的管理原则融入记者的管理体系,原新闻出版总署、原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中央网信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优化职业准入机制为突破口,对设立记者职业资格考核制度进行了广泛而细致的筹备工作。2020年,为了推进“完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制度”的改革举措,国家新闻出版署设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对过往的工作经验和成果进行了总结,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同时广泛收集了各方意见。在此基础上,他们明确了以构建统一的考试体系为核心的工作方向,并参照《国务院关于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相关法规,着手研究和草拟《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稿件完成后,我们依次向中央网信办、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广电总局等中央级机关以及中央主要新闻机构、各省级宣传机构、行业内的专家学者以及中央文改领导小组的成员广泛征求了意见与建议,经过多次修订和提升。到了2021年12月,中央文改领导小组在第十次会议上正式审议通过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会议结束后,国家新闻出版署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依照会议安排,针对新形势下的新需求,尤其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与完善,同时,还制定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依照既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法规,2022年12月,上述两部规章由国家新闻出版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式发布。
制定这两项规章是构建完善的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体系的关键举措,对于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贯彻国家领导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强化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地位,巩固并壮大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推动新闻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以及加强新闻舆论工作队伍的建设、推进媒体领域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进程,均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
问:两部规章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共由八个章节构成,总计涵盖二十五项条款。首章“总则”部分,对考试的法定依据、职能定位、主要参与群体以及基本要求进行了详细阐述。第二章“考试组织”中,对负责实施考试的机构及其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第三章“考试报名”则对报名资格和流程进行了规定。第四章“考试内容”则对考试的具体内容和命题范围进行了明确。第五章详细阐述了“考试方式”,具体说明了考试的形态、工作部署以及合格标准的设定。第六章“考试违纪处理”中,对违反考试规定的处理措施制定了基本准则。第七章“资格管理”明确了构建新闻记者职业资格信息管理体系的细节,并确立了职业资格准入与执业资格准入之间的关联。第八章“附则”对新旧制度之间的过渡、实施的具体时间以及解释的权限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由11条内容构成,它详尽地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对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的执行和实施流程进行了明确规范。这涵盖了考试机构的组建、科目的确定、成绩的监管、考点的安排、大纲的发布以及考试的安全与保密等方面。
问:两部规章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这两部规章的适用范围涵盖了我国境内所有新闻机构的员工。
境外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新闻机构工作人员在我国境内进行新闻报道,需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不受那两项规定的约束。
哪些群体需参与新闻记者职业资格的考试?他们需要满足哪些报名条件?
依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及《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的相关规定,若新闻机构未取得新闻采编从业资质,欲申请记者证并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人员,必须报名参加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而对于新闻机构中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员工,他们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报名参加该考试。至于非新闻机构的人员,则不具备报名资格。此处所谓的“新闻单位”,涵盖了那些依照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经过合法批准设立,并被纳入新闻记者证发放范围的各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社、报纸和杂志的出版单位、广播电视的播出机构,以及负责互联网新闻信息的采编与发布的服务机构等。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的第九条和第十条对报名者所需满足的资格做出了具体规定;而第十一条则列出了七种不得报名的情形。各地考试机构在报名阶段将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报名过程的规范性。依照规定,凡资格不符者若擅自报名,其报名手续将视为无效,且已考成绩亦将作废。
记者职业资格考核涵盖哪些具体内容与形式?考试的具体举办时间又是何时呢?
依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的规定,我国实行的是全国统一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该制度由国家负责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制定考试大纲、出题以及设立评分标准。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中规定,该考试包含《新闻基础知识》与《新闻采编实务》两个科目,主要评估考生在新闻采编工作中所需的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及职业道德;“考试内容严格依照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执行”,“该大纲会在每年考试前的六个月对外公布”。依据既定的工作计划,2023年的考试指南将在5月的初期阶段对外发布。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中规定,该考试通常每年举办一次。具体的考试时间则依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所制定的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来定。按照既定的工作部署,首场考试计划在2023年11月进行。
问: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标准是什么?
依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及《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规定,该考试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阅卷,并统一设定及格分数线;同时,考试成绩采用每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式,考生需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完成所有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才能获得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这表示,考生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若《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这两门科目的成绩均达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所公布的合格分数线,便算作考试合格。合格的考生将获得由国家新闻出版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委托,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制作和发放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与新闻记者证有何关系?
依据《国务院关于保留必要行政审批项目的行政许可设定办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全面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对新闻工作者实施了职业资格和执业资格的准入制度,并由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该制度的统一执行和管理。《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中规定,新闻记者证系其职务身份的权威凭证,系我国境内新闻工作者进行新闻采编工作的法定唯一证件;“申请者需具备国务院相关部门认可的新闻采编职业资格”;“新闻记者证的发放及管理由我国国家新闻出版署具体负责执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对新闻从业者实施职业准入制度的具体措施。在实施该考试制度之前,负责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络信息等领域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运用各种手段对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进行了资格认定和管理,这一过程本质上具有职业准入的特点。自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推行以来,取得该考试合格证书成为了获取新闻采编职业资格的独一途径。那些未参与此考试或虽参与但未能取得合格证书的个人,均不具备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资格。
新闻记者证代表着国家对新闻工作者执业资格的规范管理。要取得新闻采编的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满足这一前提条件;然而,仅仅拥有新闻采编资格并不意味着能够直接获得新闻记者证,还需满足《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要求。只有成功申领并持有新闻记者证,个人才能正式成为新闻记者,并享有进行新闻采编活动的合法权限。严禁未持有新闻记者证人员开展各类新闻采编活动。
如何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与现行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管理政策进行有效对接和过渡?
自2023年7月1日起,这两项规章将正式开始实施。在此之前,那些已经由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信等相关部门认可,具备新闻采编从业资格的人员,以及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的人员,均被视为已经通过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两部规章正式实施后,国家新闻出版署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负责组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该考试通过的合格成绩单成为认定新闻记者职业资格的法定唯一凭证;自此,其他部门将不再负责对欲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进行资格认证,且此前组织的相关培训和考试成绩,亦不再被视作新闻采编从业资格的证明。
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与考前培训有何关系?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核针对拟进入新闻单位从事采编工作的个人,对其政治觉悟、专业技能及职业操守设定了具体要求,通过集中评估、统一审查的方式,主要目的是通过考试这一手段来推动教育学习,检验其能力与素质,进而不断加强新闻舆论工作团队的建设。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明确了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实行回避制度,二是将考试与培训环节分离;同时,对于应试者的培训参与,强调应遵循自愿原则。国家新闻出版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并未对考试用书进行指定,也未组织统一的培训活动。各级各类新闻采编培训,由各相关部门、社会机构举办,这些培训与新闻记者的职业资格考试并无直接联系。应试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参与。
各地各部门及新闻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举办新闻采编的专业培训活动,旨在增强应试者的专业技能,并协助他们进行学习和备考。
问:对贯彻落实两部规章有哪些要求?
依据相关法规,国家新闻出版署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承担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任务,同时设立了全国性的考试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以负责具体执行相关工作。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人社行政部门以及各新闻机构需给予高度重视,提升对相关规定的认识,深入研读两部规章的具体要求,并积极推动新闻记者职业资格的管理工作;同时,需统筹规划,细致安排,依据各自职责,结合实际情况,将规章中的要求具体化为执行任务,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还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宣传,对规章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充分展现政策规定的指导和规范作用;最后,要加强保障措施,做好充分准备,保障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及相应制度的顺利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发布《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规程》及《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操作细则》的通告
国新出发〔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新闻出版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机构(局),中央及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相应的管理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处,以及中央的主要新闻机构:
现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以及《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正式发放给各位,请务必严格依照其规定进行操作。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12月30日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深入实施国家领导人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方位领导,严格执行党对宣传、意识形态和媒体的管理职责,提升新闻采编团队的管理水平,规范新闻采编流程,推动党和国家新闻事业的繁荣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保留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以及国家关于职业资格管理的相关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我国对新闻工作者实施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并将其纳入国家统一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规划体系。
新闻记者资格考核考试主要针对那些已经加入新闻机构的从业者,旨在评估他们是否拥有从事新闻采编活动所必需的政治觉悟、专业技能以及职业操守。
本办法所指的新闻机构,系指那些经国家相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批准成立,并已被纳入新闻记者证发放名录的机构。
在中国境内,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新闻单位员工必须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并且依照法律规定获得新闻记者证。
第五条 规定,我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将采用全国统一的考试模式,该模式由国家负责统一策划、统一安排考试时间、统一制定考试大纲、统一编制试题以及统一设定评分标准。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需恪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准则,考试的组织管理必须接受监察部门、保密部门的严格监督,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检视。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七条 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共同指导下,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得以有序开展,而具体的考试管理工作则交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事务,由相应的新闻出版管理机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承担管理职责。这些部门的职责划分,则是通过各地区的协商来明确。
国家新闻出版署承担着对考试科目、考试大纲以及考试题目的审核工作,同时致力于对考试题库的深入研究与构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承担考试实施的组织与执行任务,并与国家新闻出版署协作,对考试过程进行审查、监管与辅导,共同确立及格的评判标准。
第三章 考试报名
第九条 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申请人,需恪守我国宪法及法律,坚定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社会主义制度,深入学习和宣传国家领导人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力以赴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守正确的政治立场、舆论导向、新闻追求和工作方向,对新闻事业充满热情,并严守职业道德规范。
第十条 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申请人,除了需满足本法则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基础要求,还需额外满足以下几项特定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在新闻机构内部任职,或者与新闻机构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若是非法人编辑部的工作人员,那么这些人必须是新闻机构的主管(主办)单位正式在编员工,或者是与该主管(主办)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若已办理报名手续,该报名将视为无效;若已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亦将无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逗号分隔: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五)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六)因重大失信行为被国家相关部门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对象,同时被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体系之中。
(七)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需亲自提交申请,由其所属新闻机构进行审核并批准,然后依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试管理机构的既定流程和标准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中央单位的管理人员以及负责主办新闻的机构成员需参与考试,并遵循地域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 考试内容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科目构成及出题界限,应严格依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来确定。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旨在全面评估应试者是否具备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所需的政治素质、专业技能以及职业道德。
第五章 考试方式
第十五条 规定,新闻记者从业资格的考试通常每年举办一次,而具体的考试时间则是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所公布的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考试安排来确定的。
第十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电子化考试。
第十七条 规定,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在全国范围内采用统一的试卷评分标准,并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相关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外公布。
第六章 考试违纪处理
应试者若在考试过程中违反了相关规定,将依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置;若其行为构成犯罪,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且该考生将永久失去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资格。
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负责处理;若行为构成犯罪,司法机关将依法追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若考试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应依据相关法规,根据其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后果,给予适当的处罚;若其行为构成犯罪,则司法机关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 资格管理
国家新闻出版署设立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及诚信档案系统,对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者及依照本办法第十八条采取相应措施的人员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同时,该机构还为考生、新闻机构以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供便捷的在线信息查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其所在新闻单位将依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并发放新闻记者证。
第二十二条 规定,我国依据法律对新闻工作者实施从业资格的审核与发放,此工作由国家级的新闻出版机构负责,统一颁发新闻记者证。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对于在《办法》实施之前,已经由国务院相关部门确认具备新闻采编职业资格或者持有合法的新闻记者证件的个人,将等同于已经通过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的解释工作由国家新闻出版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承担,各自依据其职责范围进行。
自2023年7月1日起,本规定正式生效。对于其他与之相冲突的条款,均应依照本规定予以执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依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细则得以编制。
国家新闻出版署组建了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承担着制定考试大纲、设计考试题目、评阅试卷以及确立合格分数线等职责。
国家新闻出版署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建了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该办公室位于国家新闻出版署内,主要负责审核考试大纲、试题以及实施考试监督和检查等工作爱游戏登录入口网页版平台,并负责处理考试的日常事务管理。
本规定中,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被划分为《新闻基础知识》与《新闻采编实务》两大科目。
两个科目的考试分别安排在上午和下午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长固定为三个小时。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合格成绩采用每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模式爱游戏app入口官网首页,考生需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完成所有科目的考试并取得合格,才能获得相应的合格证明。该证明由我国国家新闻出版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制作与发放。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点通常设立于直辖市及省会城市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考高考指定的学校,或者由考试机构建设的特定场所,且优先考虑在人事考试和教育考试的标准化考场内进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指导大纲需在当年考试前六个月对外公开发布,以确保考生能够及时掌握考试的相关要求,从而有充足的时间进行深入学习和充分的准备。
第七条 明确规定,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须遵守回避制度及考试与培训分离的原则。所有参与试题设计、审阅试卷等环节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均不得参与考试,亦不得从事或组织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活动;同时,负责考试组织与实施的单位与机构,亦不得举办此类培训。
应试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八条,考试相关的各项事务以及试题试卷的保密级别,需依照国家相关法规来明确界定。各级行政考试执行单位需与相关部门紧密协作,确保考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能得到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九条,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相关机构、专家以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执行考试工作的各项纪律。
第十条 本细则的解释工作由国家新闻出版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承担,各自依据其职责范围进行。
自2023年7月1日起,本细则正式开始实施。对于其他与之相冲突的规定,均应依照本细则进行操作。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中国新闻出版政务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