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
第44号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经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7月10日第二次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5日起执行。
新闻出版总署 署长 柳斌杰
2009年8月24日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严谨处理记者证相关事务,确保媒体工作者顺利执行采访任务,保护媒体人员及社会大众正当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条文与国家行政机构决议,特制定此工作条例。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闻记者证的申领、核发、使用和管理。
在中国大陆进行新闻采访与编辑工作,必须拥有国家新闻出版管理机构签发的记者执业凭证。
第三条 新闻记者证用以证明新闻记者的身份,是境内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唯一合法的凭证,该证件由新闻出版总署依法统一制作并发放。
境内新闻机构使用统一样式的新闻记者证。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新闻工作者,是那些属于新闻单位正式员工或者被正式聘请,专门负责新闻报道与编辑任务,并且拥有记者执业资格的编辑与记者们。
此办法所指的新闻机构,是那些经过国家相关政府部门依照法律程序批准成立的,在国内从事报纸出版、新闻性期刊出版、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电影制片等业务的单位,它们具备新闻采访与编辑工作能力。报纸和新闻类期刊的出版机构,由国家新闻出版主管机关确认身份;广播、影视、电视新闻机构的资质,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主管机关的相关许可文书为准。
第五条 持有记者证的媒体工作者依法进行新闻采集,受到法律维护。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以及公务人员,需要为正当的新闻采集提供必须的支持和条件。
任何团体或个人都不可妨碍,不可阻碍新闻单位及其记者正当的采访行为。
第六条 记者从业凭证经过国家新闻出版管理机构进行唯一编码,同时需加盖国家新闻出版管理机构公章、记者从业凭证核发专门印章、记者从业凭证年度检验标识,以及本新闻组织(或主办方)钢印,这样才算真实有效。
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都不可以伪造、仿造、签发、售卖记者证,也不可以伪造、签发、售卖专门供采访用的其他凭证。
第二章 申领与核发
第七条 新闻出版总署掌管全国新闻记者证的签发事宜,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承担本地区新闻单位的新闻记者证审核任务。
第八条 新闻记者资格证明由新闻组织向出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记者证需要新闻组织提供真实信息,并提交领取记者证登记表、领取记者证人员信息表,以及每位申请者的身份证件、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明(培训合格证明)、劳动合同影印件等申请文件。
第九条 新闻机构中领取新闻记者证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
拥有高等专科学校及以上学历,并且通过了国家相关政府部门认证的新闻工作者执业认证,能够从事新闻采访与编辑工作。
从事新闻机构内部采编任务的人员,或者被新闻机构正式聘请担任采编职位,并且已经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的个人。
这项条款中提到的“经过新闻单位正式录用”,是指新闻工作者和其工作的新闻单位之间签订了工作协议,明确了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这种关系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正式雇佣关系。
第十条 下列人员不发新闻记者证:
新闻单位里负责党务事务、行政事务、后勤保障、经营业务、广告业务、工程技术事务等非内容创作岗位的职员;
为新闻媒体供稿或供节目的合作者,含特约作者,以及专职或兼职向新闻媒体提供信息的人员。
从事教学辅助报纸编审工作的人员,或负责高等院校校报出版的人员,以及仅从事期刊文字编辑且无新闻采访任务的人员,均适用此规定。
从事过不合规职业的人,或者被相关管理部门取消新闻工作者资格且仍处在惩罚期间的人,还有犯过刑事罪的人。
第十一条 中央单位主办的新闻媒体,在主管部门核查了其采编人员的资质情况之后,会向新闻出版总署申请领取新闻记者证,等新闻出版总署审核通过之后,才会把新闻记者证发放下去。
第十二条 省级及以下机构开设的新闻媒体,在主管部门确认其采编人员的资质达标后,需向当地省级行政区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申请记者证,由省级行政区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国家新闻出版管理机构批准,最终完成记者证的授予。
当地市州盟的新闻单位申请记者证,需要先由当地市州盟的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然后上报给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别的新闻出版管理部门。
设立记者站的新闻采编人员资格条件,需经该记者站所属新闻机构进行审核,并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准,然后向记者站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新闻记者证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并上报新闻出版总署获得批准,最终由相关部门发放新闻记者证。
在地方各级政府机构中建立的新闻信息联络处,申请新闻工作者执业资格证需向当地文化宣传管理部门递交申请,由其逐级进行审查,最终上报省级或自治区级的文化宣传管理部门。
新闻机构记者站的新闻记者证应注明新闻机构及记者站名称。
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承担解放军及武警部队(不包括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新闻组织记者证的审查和核发任务,同时向新闻出版总署呈报相关情况。
第十五条 除了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里不包括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的那些单位,新闻记者证的申请、审查、授予和取消这些事务,都要在新闻出版总署的“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网络系统”上统一办理。
第三章 使用与更换
第十六条 新闻工作者执行采访任务时,务必拥有记者执业许可爱游戏app官方入口最新版本,且在接触采访对象时,需要主动展示相关证件。
新闻机构里那些还没拿到新闻记者证的编辑和记者,必须跟持有记者证的同事一起出去采访,不可以一个人单独进行采访。
第十七条 新闻机构非编辑部门职员、非新闻单位以及其他团体或者个人,不可以冒用新闻机构的名义,或者伪装成记者开展采访行为。
第十八条 记者持证进行采访,须依照法规和职业操守行事,保证报道内容准确、完整、中立、无偏,不能编造不实信息,不能发布假新闻,不能因为私情隐瞒应当披露的事实。
第十九条 新闻采编工作属于媒体从业者的职责范畴,记者执业证明必须由持证人本人持有,禁止转交他人或进行涂改,也不得挪作与工作无关的用途。
新闻工作者不能参与与其职责相关的付费业务、中介行为或者兼职领薪,不能利用采访活动开展广告、发行、资助等商业活动,不能创立或投资广告性质的企业,不能借采访之机获取非法收益,不能借助舆论监督实施勒索、报复等滥用采访权利的行为。
离职的媒体从业者或离开本媒体的记者,须在离开前主动上交记者证,媒体需立刻在“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网络系统”中申请注销其记者证,并迅速将收到的记者证交予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销毁。
第二十一条 记者从业凭证若因磨损、破损等情形不再适用,相关媒体单位需凭旧证件向核发机构申请补办新证件,原有记者从业凭证的号码须维持不变。
新闻记者证件若不幸遗失,持证人应即刻向所属新闻单位进行通报,该新闻单位需迅速启动注销程序,同时于国家新闻出版署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指定的公开渠道发布遗失声明。
申请补办新闻记者证的人,在公告发布过一周之后,能够前往发证机构去申请领取新的证件,原先持有的新闻记者证编号就此失效。
第二十三条 新闻机构如果被取消,原先领取的新闻记者证也要随之作废。该新闻机构的管理部门负责收回无效的新闻记者证,并交给发证部门进行销毁。
第二十四条 报道国内、国际性重要事件,主办方能够制作临时采访证明,该证明仅限于新闻记者证的合法持有者,且需与新闻记者证配合使用。
新闻记者证每五年会整体更新一次证件,证件更新的详细流程由新闻出版总署另外制定规定。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新闻出版总署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还有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管理机构,承担着对记者证授予、应用和周期性检查等事务的监督任务。
相关管理部门承担起监视职责,针对记者在各自管辖地域展开的采访及稿件编写工作实施管控。
新闻管理部门依据查实的违规情形,创建问题人员记录,而后择机进行公布。
第二十七条 新闻机构的管理部门必须承担起对旗下新闻机构记者证申请的审查、发放以及使用规范的监督职责,同时要严密监督这些新闻机构及其记者进行新闻采访与编撰的全部工作。
新闻机构必须承担起审查新闻采编人员资质和新闻记者证申请、核发、应用及维护的职责,要监督新闻记者的采访行为,对于有违法行为的记者,应当立即展开调查并作出处理。
媒体单位须完善记者持证上岗教育及在职学习规范爱游体育app下载官网,构建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和福利保障体系,对符合标准的编采人员应即刻核发记者执业凭证。
新闻机构不能雇佣有过伪造新闻、收受贿赂进行报道、借助新闻发表谋取非法利益、违规使用记者证等劣迹的人员。
新闻机构每一年都要定时公布持有记者证的编辑记者名单,以及新获得记者证的人员名单,在它们运营的媒体上公布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网络系统的网址和举报电话,以便公众能够核实记者证的真伪,并且接受大家的监督。
被采访者与社会大众,均具备对新闻工作者采访行为的监察权力,能够借助“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网络系统”这类渠道,查验记者执业资格、确认其身份信息,同时可对新闻从业者的违规行为进行揭发。
第三十一条 若有记者涉嫌违法,相关单位启动调查程序后,新闻出版总署能依据违法程度,借助“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网络系统”暂停其记者证效力爱游戏app入口官网首页,随后针对具体情况依照法规展开处置。
第三十二条 新闻记者证每一年都要进行审查,这项工作由新闻出版总署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还有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分别承担,他们负责对中央新闻单位、地方新闻单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不包括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的新闻记者证进行年度审查。
记者证每一年都要进行一次复查,这个复查从一月持续到三月十五日截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以及解放军总政治部的宣传文化管理单位,务必在三月三十一日之前,把复查的结果报告给国家新闻出版管理机构。
新闻机构若没有依照规定完成新闻记者证每年度的核验工作,相关发证机关应当收回其所有新闻记者证。
第三十三条 新闻记者资质的年度检验流程,由媒体单位自行开展,需填写《新闻记者证年度检验表格》,提交给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再向出版管理部门依照法规实施检验。年度检验的核心环节包括:
(一)检查持证人员是否仍具备持有新闻记者证的所有条件;
(二)检查持证人员本年度内是否出现违法行为;
(三)检查持证人员的登记信息是否变更。
新闻记者证完成年度核验后,相关主管部门会制作一个年度核验标识,将其贴在新闻记者证上指定的年度核验位置处,新闻记者证的有效时间按照年度核验标识上的时间来计算。如果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未获通过,那么发放该证件的机构需要将其作废,并且不允许再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