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数据法律制度 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第十九届文博会已经于深圳举行。照片中显示参观者正进入文博会数字中国的展示区域参观。这幅画面由新华社记者梁旭拍摄。
建设高效的数字领域管理体系,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任务。数据资源是数字领域发展的核心资源,数据根基建设关乎国家整体进步与安全。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数据基础体系更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简称为“数据二十条”)这份文件是建立数据基础制度的指导性文献,对于充分释放数据要素的价值,推动数字经济的强大发展具有关键性的引导作用。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新兴领域中的数据基础制度立法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现在已经构建了基础的数据法律体系架构。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基本的网络和数据安全法律框架
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服务外包交易博览会已经于武汉举行,展出了众多展品。3月21日当天,参展商们正向观众介绍产品特点。此次博览会以"数字新机遇外包新未来"为核心,融合了展览展示、行业讨论和商务洽谈,全面展示了我国服务外包行业的进步。照片由新华社记者伍志尊拍摄。
保障网络空间与信息资产安全,是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根本与条件。依照党中央指示,遵循整体国家安全理念,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6年11月经审议批准了网络保护条例,于2021年6月经审议批准了信息安全管理规范。网络安全法详细规定了各方在网络保护中的责任与义务,涵盖国家管理部门、网络服务方及网络参与者的行为规范,同时明确了维护网络数据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领域的核心制度。数据安全法规是数据领域的根本性法规,根据数据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数据安全保护管理的基本制度爱游戏登录入口网页版平台,此外还秉持包容审慎的立场,推动和引导数据依照法律合理且高效地应用。
我国法律在“扰乱社会秩序罪名”部分,特别列出了关于计算机系统数据的违法行为。第二百八十五条的第一项规定涉及非法进入计算机系统,第二项涉及非法获取系统信息或控制,第三项涉及提供用于侵入或控制系统的程序或手段。法律规定了损害计算机系统行为的处罚措施。在201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第九次刑法修订方案,其中不仅扩展了前述罪行的主体范围,还增设了新的罪名,即第二百八十六条新增条款“未遵守网络空间安全管理责任的行为”。
数字领域进步参差不齐等因素,导致不同国家在数据资源争夺上矛盾突出,围绕数据获取和治理规范等方面的较量持续升温,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特别关注构建数据跨国传输的规范体系。网络安全的法律规范,数据的保护法规,个人信息的守卫准则,共同建立了明确且连贯的跨国数据传输的基本准则,为我国更顺利地融入全球经济贸易互动,以及个人信息安全层面的国际互动与协作,奠定了法律基础。
构建健全的个人资料与顾客权利保障体系,确保数字经济发展期间民众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个人资料信息是海量数据的关键和根基,不仅关乎个体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爱游戏app官方网站登录入口,还寄托着个人普遍的人格体面与权益。二零一三年十月,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调整了买卖双方权益维护法规,从法制角度对买卖双方个人资料信息保护提出了具体要求。二零二零年五月,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实施的民法典,在关于个人权利的部分,特别设立了隐私权与个人资料安全的章节,明确了信息管理方和个人资料控制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二零二一年八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经审议决定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补充和健全,建立了权利义务清晰、保护措施到位、信息使用有章可循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二零一五年八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第九,对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中关于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内容进行了调整,使得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防护力度得到加强。在强化个人隐私维护的同时,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也着手处理数字经济背景下消费者权益保障领域存在的其他显著难题。比如,二零一八年八月,最高立法机构审议批准的电子商务法规首次从法律角度对网络平台中的智能运算机制实施管控,明确了平台运用智能运算机制必须遵守的准则以及应负的职责。
三、建立基本的数据权益保护制度,规范竞争秩序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对数据权益保护设定了灵活条款,规定法律已有数据保护具体规定的,应遵循这些规定执行。国内相关法律已经为不同情境和数据要素各参与方的权益保障提供了基础准则。当数据整理者对数据素材的筛选或组织满足作品独创性标准时,这些数据能依照著作权法,作为汇编作品获得保护,数据整理者对汇编作品拥有版权,这是其一;其二,倘若数据记载的信息属于商业机密范畴,那么可以依照法律对商业机密的保护措施,对数据控制者实施保护。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清晰界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明确了民事举证责任。民法典对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有具体条款。刑法则专门设立了侵犯商业秘密罪。此外,若涉及数据流通利用,相关主体订立的合同需依照民法典合同制度执行。另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7年进行了修订,并于2019年实施了修正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同时于2022年6月调整了反垄断法,这些法律从维护竞争环境的角度出发,为明确数据权益保护的界限,以及协调数据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平衡提供了参考。反垄断法第九条明确指出,企业不得借助数据、算法、技术、资本优势,或是平台规则等手段,实施法律所禁止的垄断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增设了“互联网条款”,也就是第十二项条款,这一条款能够约束网络空间中不合理的资料使用情形。该法第二项条款作为普遍性规范,也为审判环节判定不正当竞争情形、维护资料控制者的市场权益奠定了基本准则。
总而言之,国内相关法规已经为资料的产生、传输、应用、管理及防护等环节构建了基础性规范体系。为了确保法规能够有效执行,相关部门正同步推进附属规章和准则的拟定进程。国家在2021年发布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机构随后制定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等多项规章制度和标准,同时也在推进《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此外还正在研究制定数据跨境流动管理、核心数据识别与保护等方面的规范和标准。这些现行及待颁布的相关措施,能够保证法律条款得到有效执行,推动数据法制框架更加完善。
现阶段,数字经济发展迅猛爱游戏ayx官网登录入口,如何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由此产生的新问题,是各国共同面对的挑战。比如,在数据领域内,怎样界定垄断行为的界限,如何确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范围,都必须根据数字经济的演变不断研究。我们一方面在健全相关法规,另一方面也在加强对于基础性数据法律体系的研究。关于数据归属体系的建立,全球各国都在尝试,试图在信息防护和资源开发之间寻得妥当的中间点,国内学术界也提出了多样的数据归属体系建立方法,有的主张,应该设立独立的数据权利类别,有的主张,需要根据不同情境和条件对数据权益进行具体规定。国内司法实践领域在现行法律体系内开展了探索,形成了相当可观的司法实践经验,数据二十条创新性地建议构建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离的产权运作体系。数据是最新型的生产资源,它有独特的性质,数据权利归属体系的建立必须打破旧有理论的束缚,坚持原则同时勇于革新,要能够帮助进一步清晰数据资源各方所拥有的权益和应尽的责任,促进数据资源潜能的发挥和实际价值的达成。
总体来看,数据法律制度的完善仍然面临很多问题。我们将持续关注现实进展,准确领会政策方向,认真钻研国家领导人关于数字经济和网络法治、数据基础制度的重要指示,切实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数据二十条”要求,多方征求各方意见,在接下来的立法过程中妥善协调数据安全与利用、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平衡,借助法律制度的健全来推动数据顺畅流转和产业进步。
该人士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同时也是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委员,以及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职务。这是该人士于2023年5月20日,在“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论坛”上发表的主旨讲话,内容经过适当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