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研讨 新闻:“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
董 毅(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 430074)
现今爱游戏app入口官网首页,“策划类新闻”以及以记者暗访作为代表的“记者制造事件类新闻”,已经越发频繁地出现在公众的视野范围之内。对于这些现象的评价,能够说是褒贬并不一致。在本文当中,尝试从法哲学“程序正义”以及“实质正义”的角度,针对“策划新闻”以及“记者制造事件”展开试行探讨。
“策划新闻”与“记者制造事件”:两个概念的辨析
“策划新闻”,是个跟“新闻策划”相对的概念。对这俩概念展开研究,理论界早就开始了。如今,针对“新闻策划”的定义,大家意见比较一致,一般都觉得,“新闻策划”就是“媒体针对新闻资源的一种良性开发行为,想要对客观存在的新闻资源予以重新整合以及发掘,借此达成新闻报道的最优化目的”。①像建国五十周年这一事件,澳门回归此事,北京申请举办奥运会之举,足球获得出线资格这事,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个情况等,众多媒体针对这些都开展了全方位的策划工作从而得以进行;对新闻资源予以了整合,把这些集中利用起来,最终取得了比较不错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
对于“策划新闻”,有人觉得其意指,“新闻传媒基于达成某一目标等种种缘由,针对新闻事件施行介入干预的策略方针,借此促使新闻事件朝着符合自身利益之处发展,进而人为提升事情的新闻价值,达成轰动之类效果的一种行为”。至于对这事的看法,众人观点其实并不统一。在19世纪末期,美国与西班牙围绕争夺古巴殖民地而引发的那场战事爆发前头里,出版着《纽约新闻报》的赫斯特,为了给战争发展劲头施加助力,就策划炮制了好些新闻。比如,派出记者去把古巴民族主义运动领导人的侄女从监狱中救出来,接着用大量篇幅去报道这个具有传奇色彩的女子,对曲折离奇的营救经过进行一番渲染;当美国军舰缅因号因为爆炸而沉没的时候,这家报纸一口认定这是西班牙人干的,还悬赏了高额奖金,鼓动人们去提供西班牙人作案的相关情报,随后捕风捉影、大张旗鼓地予以报道等等。正是凭借这类策划,报纸的日销量呈直线上升趋势,有一度突破了150万,赫斯特借此大发了战争财。③从这里能够看得出,二者的一个根本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是对客观存在着的新闻资源进行有效且充分地运用,后者基本上是把新闻事件放置于主观的预想以及操作当中,是新闻采写主体对新闻事件进行干涉、影响,甚至是操纵。
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进行观察,那么策划新闻这样一种做法,似乎是违背了新闻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规律——遵循先有事实,而后展开新闻报道的逻辑。可是在实际情况下,于现实中的新闻工作范畴之内,策划新闻这类行为却少见地不多见,甚至是被视作非常平常的一种现象。众多媒体纷纷想尽各种办法去想出新奇的点子,目的在于能够常常炮制出看上去具有所谓轰动效果的策划类新闻,借由这种方式来吸引受众各方眼球,可以说为提升媒体整体影响力费尽心思。而这样一种带有很强主观意识色彩的行事做法,在其刚刚出现之际便被许多民众认为并不符合新闻工作规律,进而遭人指责是极不讲规律!在那些有着强烈主观操作痕迹的新闻报道活动当中,这些年我国开始流行派遣记者去进行暗访,让记者充当新闻事件的发起者,以此制造出具有轰动效应的新闻事件,这种做法是最为引发争议的东西。这里暂且把手通过记者暗访进而制造出新闻事件的行为称作“记者制造事件” 。
关于“记者制造事件”这一定义嘛,当下哦,还算是比较模糊的且存在着争议呢。从字面所表达的意思来讲呀,那个“制造”呢,它所指的是构造出世界上原本并不存在的事物哟。那么呢,“记者制造事件”意味着记者为了达成某种具体目的从而成为新闻事件的发起者噢,去创制出契合报道所需的新闻事件呢。一般情况下呀,这里面涵盖了一些宣传性质的报道以及某些所谓具有揭丑性质的报道啦。不过,需要留意的是,当采用制造事件的办法来开展宣传或者进行揭丑性报道之际,务必要确认,在这些事件被制造出来以前,事物的矛盾已然存在,而且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要是记者为了达成自身的某些目的,而去凭空诱导别人做出原本不会做的事情,那么这就属于违反职业道德,甚至是违法的范围了。
有这样一种情况,记者制造事件这件事,跟策划新闻这件事,在很大程度上,呈现出某种相似的状况。而从本质这个角度去看,这二者究其根本,都是主观针对客观已然发生的新闻事件所进行的介入行为哈。其中策划新闻呢,是针对已经发生了的新闻事件,去实施介入、干涉以及操纵等一系列动作,可以使得该新闻事件朝着策划者预先心中设想的那个方向去发展;然而记者制造事件呢,却是干脆为了能够达成某种报道方面的目的,故意让记者摇身一变成为新闻事件的引发者,进而制造出符合特定需要的新闻报道来。这难道不同样也是对新闻事件进行介入以及干涉的一种表现形式吗?它们之间那所谓的不同之处,大概仅仅只是局限在介入的深浅程度这一方面罢了。记者制造事件手段的存在范围是这般广泛,致使当下好多媒体于新闻策划报道里,也大量运用起记者制造事件的方式,比如说,有的记者为策划一则关于城市“三陪小姐”活动的报道,选择把自己扮作嫖客去展开暗访。又如前段时间,有印度记者在策划针对政府的揭丑报道时,令自己扮作行贿者向印度总理办公室人员行贿爱游戏最新官网登录入口,再把他们收受贿赂的行为偷拍下来并公之于大众。这些做法把新闻策划跟策划新闻之间的界限给模糊了,使得人们在诸多时候难以分辨。
要概况来说,从本质层面加以审视,可以发现,记者制造事件跟策划新闻存在着极大相似之处,这二者都是主观对客观新闻事件进行的介入行为,实际上,均违背了新闻领域先存在事实,而后才有新闻,以及客观报道的原则。它们之间的差异在于,主观介入客观的程度有所不同。记者制造事件能够被视作是策划新闻的某种延伸情况,甚至还会被认为是策划新闻所采用的一种手段。
我们不禁由此发问,记者制造事件,与策划新闻,并无本质上太大区别,但在某些时候,后者概念范畴甚至能够涵盖前者,那么,为啥对于这两类做法,褒贬结果不一致,针对它们争论的根源,到底在哪里呢?
新闻“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之辨
像前面所说的那样,记者去制造事件以及策划新闻,这两者都不过是为致使达成某种宣传目的而已的一种办法,或者是对某种假设前提予以印证的方式。变动能够产生新闻。要是不存在社会变动,自然而然不会有新闻产生。不管是策划新闻,还是记者制造事件,实际上是先存有主观意向,紧接着依照主观意向去操控新闻事件的走向,又或者是通过激发社会矛盾从而产生新闻。要是站在法哲学的视角来看,这两种行为事实上均属于程序不正义,也就是说它们都违反了新闻报道理应遵循的基本规律,在手段方面都是不合法的。
现在,关于这个问题争论的根源,实际上聚焦在了这两种行为导致的后果上,也就是,在诸多情形下,我们判断这两种做法是否合法,依据的是实质正义原则:对于宣传性报道来讲,我们常常要看它在受众与社会中所产生的效果,是否属于正面、积极的。而对于所谓揭丑性报道而言,要看采访获取的材料,与预先设想或者事先得到的新闻线索是否相符爱游戏ayx官网登录入口,是否能对报道问题的解决起到正面作用。要是属于这种情况,我们常常会对这般行为予以认同;要是并非如此,那结果通常就是招来众人的议论以及指责。
比如说,在2001年的时候,北京日报报业集团所归属的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晨报一同主办了京报集团跟张健携手度过英吉利海峡的活动,这就被人们认定为是一回成功的、具备高水平、拥有高层次性质的策划新闻。当时处在京报集团的资助、组织以及帮助的情形之下,张健成功地穿越了英吉利海峡。这个举动在当时变成了新闻热点,好多家电视台、报纸都报道了这件事情。觉得张健横渡的成功,振奋了民族精神,朝着全世界展现了中国青年不屈不挠、顽强拼搏、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当时,北京申奥大合唱里,此举成为一段十分响亮的旋律 ,与此同时,借助这一举动,京报集团向读者展示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如此这般的策划新闻,被认定是十分成功的 ,得到了人们的正面肯定 ,策划新闻这一概念所获的价值判断呈现为正值 。与之处于相悖情况当中的是 ,在美国挑起的入侵伊拉克战争期间 ,美国政府同媒体所精心策划的 ,那个号称拯救女兵林奇的相关新闻 ,被看作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欺骗行为 ,亦或丑闻事件 ,该行为被认定是为了配合美国入侵伊拉克这一政策的具体施行 ,而特意开展的宣传活动 。如此这般的制造事件,自然而然起到了于其策划者预期截然相反的成效,被视作是失败的,堪称新闻行业的耻辱。于这个时候,人们对于策划新闻此一概念的价值判断便为负值 。
从法哲学的观点去看,程序正义是要早于实质正义的,也就是要是为了得以一个目的而采用了不合法的手段,违背了程序公平原则的情形下,那么就算它的实质也就是结果是好的,是正面的,这样的一个行为同样是不正义的。因为没有程序保障的实质正义更多的是借助道德的力量而不是靠制度去达成的,带有挺大的偶然性与随意性,随时都有可能被各种人为的以及偶然的因素干扰进而转变为不正义。
相反,要是采用程序合乎法律的方式获取的结果,即便其实际的状况并非正义,然而由于经历了一个被众人所认同的公平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这样的结果也是能够被接受的。实际上,通过程序正义取得的结果,已然能够在很大的程度上避开各种各样人为的以及偶然出现的因素,进而在根本之处确保实质正义。同样,在现实里的新闻工作当中,依靠策划新闻跟制造事件这种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作办法所获取的正面成果,必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操作者的主观意愿以及个人素质,所以也必定带有很大的随意性与偶然性,必定随时存在导致实质不正义后果的可能性,也就必定容易引发人们的极大争议。从这个角度来讲,策划新闻与记者制造事件这种新闻工作方法好像并不值得被提倡。
然而呢,实际情况是,由于现实方面存在相应需求,如此这般的工作方法在实际实行的新闻工作当中是经常能够见到的,并不可能全然彻底地被杜绝掉。那么,我们到底究竟应该怎么去看待这个问题呀?有些人觉得,当策划新闻以及制造事件这样的新闻工作办法没办法彻底杜绝时,与其针对哪种办法更契合正义准则展开过多争论,倒不如把更多的注意力挪到怎样确保新闻策划者和记者的个人素养这点上,再挪到怎样确保新闻线索的可靠性这点上,还挪到怎样强化对新闻传播者的法律与道德管束这点上,总之,就是借由提升新闻工作者的职业素养与职业道德,凭借新闻立法的管束,把新闻工作里这种程序不正义的工作办法给实质正义带来的损害降低到极其微小的程度,进而力争达成实际影响方面的正义 。
最后的最后,把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给秘密新闻调查所确定的信条拿来,当作这篇文章的收尾。那个信条是这样说的:“不管出于什么情况,秘密调查归根到底就属于一种欺骗行径。新闻不是能拿来搞欺骗的通行证。我们绝对不可以因为目的看似正当,就毫无底线地采取各种手段。秘密调查绝没办法当作一种常规性的做法来用,而且也绝不该仅仅是为实现增添报道的戏剧性这一目的,才去采用的手段。”。若要采用秘密调查,必须同时契合下述四条原则 ,其一,有显著能表明我们所正开展调查的乃是严重危及公众利益之行为的证据 ;其二,不存在可收集材料的其他路径 ;其三,一旦暴露我们的身份便极难知晓到真实的状况;第四条原则历经制片人许可后方可适用“④。
注释:
李培林、汤天明所著的《隐性采访与策划新闻》,其链接为新华报业网 http://www.xhby.net/xhby/content/2004-11/18/content-603043.htm 。
论文《新闻策划 辨析与质疑》,作者为张允若,发表于《新闻记者》1997年第3期 。
第四项,著作为徐迅所写的《记者暗访 可别走的太远了》,其刊发于京华传媒网,网址是http://www.jhcm.com/article/image/article/16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