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免费领养”背后究竟多少“坑”等着你
约定的领养宠物,怎么却变成了背负24期或36期的分期还款?近期,诸如“免费领养小猫却需承担‘猫贷’”“女子领养猫咪后猫咪病逝,她却要承担‘猫贷’”等话题纷纷成为网络热点。
“宠物经济”持续升温爱游戏app入口官网首页,导致宠物领养馆在众多商场、居民区以及高校周边纷纷涌现。然而,那些怀着“领养而非购买”的初衷,满怀期待走进店内,并带回家中自己心仪宠物的爱宠人士,却意外发现所谓的“免费领养”背后隐藏着诸多不利因素——如需长期复购、分期支付、高价宠物用品,以及宠物离世后仍需继续偿还的债务等。这所谓的“免费领养”实际上代价高昂。
那么,这家店铺所宣称的“免费领养”活动,究竟是源自真正的公益行为,还是一种新型的营销策略?针对这一问题,《法治日报》的记者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爱心领养”竟成分期债务
在扫码完成领养猫咪的程序时,小明并未留意到还需进行分期支付。提及之前所谓的“免费领养”小猫的经历,就读于安徽合肥某高校的小明感到非常气愤。他原本以为可以不花钱领养猫咪,却没想到意外地背负了为期24个月的分期付款责任,每个月还需支付398元以购买猫咪所需用品。半年时间过去,小明仔细核算了一番,等到她彻底还清欠款,所需支付的总金额将突破9500元大关,这个数字明显超过了购买猫咪本身的价值。
像小明这样陷入“宠物贷”套路的爱宠人士并不少见。
记者调查发现,宠物领养馆的商家利用“免费领养”和“领养代替购买”的口号吸引顾客进店,随后以“宠物粮保障计划”和“无忧养宠计划”等名义诱导消费者办理两年或三年的分期付款业务,每月需支付数百元,这些款项将用于在商家的小程序“商城”购买宠物饲养用品。这种按月定期支付的消费模式被称作“宠物贷”。
近期,记者对北京的多家宠物领养中心进行了实地探访,发现不少店铺内都设有众多透明的展示柜,每个柜格里分别关押着美短、英短、布偶、德文、暹罗等不同品种的猫咪。前来领养猫咪的人士络绎不绝,许多猫咪的展示柜前都挂上了“已预定”的牌子。从表面来看,这种“领养而非购买”的做法看似合情合理,然而,记者在多个社交平台上进行搜索时发现,由此引发的诸多问题并不鲜见。比如,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就有超过千条关于解除“猫贷”分期付款的请求,以及超过六百条关于解除“免费领养”的请求。通过分析这些投诉内容,我们可以明显看出,许多消费者在未仔细阅读相关协议具体条款的情况下,便草率地选择了同意。对此,有人质疑“猫贷”是否构成捆绑销售。有网友更是直言不讳,指出“这实际上是在利用公众的爱心进行销售”。
“免费领养”实则市场交易
社交媒体上,一些商家在推广“免费领养”活动时交流心得,“将活物作为赠品以刺激顾客购买”,声称“通过免费领养来降低活体宠物交易的高门槛”,其利润率竟可达到七八成。
记者在实地走访中向商家探询有关分期支付的具体依据,商家对此问题选择了沉默。与此同时,店员不断重申,后续的扣款依然可以用来购买宠物相关商品爱游戏登录入口网页版平台,这意味着领养者并不会遭受损失。
许多人持不同看法。一些领养者亲自分享经验,指出商家的小程序商城里可供领养的宠物种类有限,品牌信誉难以保证,而且投入的资金未必能够完全涵盖养猫所需的全部费用。
那么爱游戏app官方网站登录入口,在这种模式中,所谓的“宠物领养”究竟算作什么性质呢?《法治日报》的律师专家库成员,同时也是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女士,她直言不讳地表示,一旦“领养”行为涉及金钱交易,本质上就等同于“买卖”,唯一的区别在于,猫咪的交换价值被巧妙地转化为了其他费用的形式。
此类合同虽然称作宠物领养协议,实则消费者必须以分批购买宠物相关用品作为附加条件,商家借此获取经济利益,这实际上是一种结合了买卖和赠与性质的复合型合同。对此,长期专注于“宠物经济”领域的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家事审判庭)的法官助理李成进行了明确指出。
记者查阅了数位领养者提供的协议,发现其中规定授权第三方按月代扣款项转至商家账户,且在此期间授权不得随意撤销。众多领养者讲述了他们的亲身经历,指出在宠物不幸离世或患病的情况下,他们仍需继续支付分期款项,由此引发的宠物健康争议屡见不鲜。
马丽红提出,在宠物领养的健康责任分配上,若领养行为是无偿的,商家无需对宠物存在的缺陷负责,同时领养者在这一过程中也不享有消费者的权益。然而,若领养转变为买卖,商家则需对所售宠物的缺陷负责,消费者则享有了解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
警惕爱心和善意被精准营销
经过记者的详尽调查和整理,全国范围内共有33起相关争议案件已进入司法审理阶段,其中32起案件在判决中明确要求领养者依照合同条款购置猫粮,同时,鉴于领养者的违约行为,还需根据情况适当赔偿相应的违约费用。此案中,只有一份判决表达了不同看法,指出原告商家在诉讼中未对涉案猫咪的疾病状况进行真实披露,此举违背了诚信原则;据此,领养方未购买猫粮的行为合乎常理,故不应被追究违约责任。
李成指出,在公众讨论的视角和法律角度的判断上,确实存在一定的不同。消费者希望以较低的成本获得宠物,而商家在“宠物领养协议”等合同中承诺免费领养宠物,这两者之间固然有所区别。然而,合同中关于消费者需分期支付宠物用品费用的条款,通常应被视为交易双方在协商后达成的真实意愿。因此,这样的合同应当被视为有效,双方都有责任严格遵守并履行。
从长远视角考量,伴随着“宠物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宠物领养所所面临的新问题日益凸显,亟待引起广泛关注。对于那些怀揣善意、热爱宠物的朋友们来说,在遭遇一些以领养为名、实则进行营销的现象时,他们该如何确保自己的善举能够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回报呢?
切莫被“免费”二字所迷惑!在尝试参与各种“宠物贷”之前,务必明确其性质是市场交易活动而非慈善活动,同时也要对自己的经济状况进行充分评估。李成告诫宠物爱好者,在签订合同之前,务必与商家核实宠物的身体状况,同时与商家详细商定宠物用品的品种和品牌等细节,以避免商家提供低劣产品;在审视合同条款时,对于不利的部分应予以修改或拒绝签署,并妥善保存协商的凭证;在履行合同期间,消费者需善待宠物,并保留获取和使用商家提供的宠物用品的相关证据;一旦发生违约情况,应首先尝试与商家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可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